機構設置
塔利校區安全科職責
安全科主要負責統籌校園安全管理、防范化解安全風險、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師生人身與財產安全,其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一、安全制度與預案管理
制定校園安全管理規章、操作規程(如治安、消防安全等),并監督落實。編制安全應急預案(火災、地震、突發事件等),組織應急演練和人員培訓。
二、日常安全防范與巡查
負責校園治安防控,管理安保隊伍,開展日常巡邏、出入口管控(如門禁、訪客登記)。排查校園安全隱患(設施、消防、用電、用氣等),建立臺賬并跟蹤整改。
三、專項安全管理
加強消防管理:維護消防設施器材,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排查火災隱患。強化校園交通安全、學生宿舍安全管理等。
四、安全宣傳與教育
組織安全主題教育活動(如反詐、禁毒、防溺水、交通安全等),面向師生普及安全知識。針對新生、教職工等不同群體,開展專項安全培訓(如應急技能、安全規范)。
五、突發事件處置與協調
快速響應校園突發事件(治安事件、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等),組織現場處置、人員救助。對接公安、消防、應急管理等校外部門,協調案件查處、事故調查等工作。
六、安全檔案與數據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檔案(隱患排查記錄、培訓演練資料、事故處理報告等)。統計分析校園安全數據,定期上報安全工作情況,提出改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