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置
第一條為了 加強教學管理,維護正常教學秩序,使教學工作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保障和提高教學質量,根據《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制度匯編》、《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系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教學工作是學院發展的中心工作,教學管理是學院管理的核心。財會系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都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教學管理堅持以“學生中心、產出導向、持續改進”的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規律,致力于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我系全日制本、專科生的所有教學及管理活動。
第五條 系主任是本系教學工作的主要決策者,全面負責本系的教學管理工作,負責系內各項教學工作的審定和指導,充分調動教學管理干事、各教研室主任在教學工作中的積極性。
教學管理干事在系主任領導下開展教學工作,各教研室是組織教學、開展教研活動、承擔教學任務的基本單位,負責師資隊伍建設、課程建設、教學改革、教學研究等工作。
第六條 人才培養方案
人才培養方案是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的綱領性文件。其制(修)訂需經過廣泛調研、專家論證、學院審核、審批等嚴格程序。一經確定,必須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變更。
第七條 教學任務與排課
教學管理干事根據學院教務處下達的教學任務提前一學期下達到有關教研室,各教研室事先安排任課教師,保證教師有充足的備課時間。
排課應遵循教學規律,科學合理地安排課程時間、地點,優先保障主干課程和核心課程的教學資源。
第八條 調課、停課與代課
調停課: 嚴禁隨意調課、停課。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教師須提前通過教務處公眾號申請,經學院教務處審批、備案后方可執行。事后必須按規定補課。
代課: 教師因故不能按時上課,教研室應安排相同或更高水平的教師代課,并報教務處備案。
第九條 選修課選課管理
學生須在選課通知規定時間內登錄教務系統進行選課。選課結果作為學生聽課、考核和獲取學分的重要依據。具體選課規則詳見《學生選課管理辦法》。
第十條 任課教師資格
主講教師須具有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原則上應具有碩士學位或講師以上職稱。新入職教師須通過試講、說課等環節考核,方可獨立授課。
第十一條 教師職責
教師應恪守師德規范,為人師表;精心備課,認真講授;按時上下課,維護課堂紀律;客觀公正地評價學生學業成績;積極參與教學改革與研究。
第十二條 教學培訓與研修
根據學院師資培訓要求,財會系進一步加強師資培訓工作,定期組織學術沙龍、教學競賽等活動,全面提升教師特別是青年教師的教學能力。
第十三條 課堂紀律
學生應按時上課,遵守課堂紀律,尊重教師。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曠課達到一定學時者,按《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處理,并取消該課程考核資格。
第十四條 考核與成績評定
考核方式: 課程考核可采用考試、考查等多種方式,注重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
考試管理: 期中、期末考試由教務處統一組織,實行嚴格的命題、審核、監考、巡考和評卷制度。嚴厲打擊作弊行為。
成績記載: 學生課程成績均采用百分制,并計入學業成績單。
第十五條 學分與均分
學院實行學分制管理。學生必須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各類學分和總學分且核心課全部合格方可畢業。核心課平均分(70分)達到學院規定的標準,可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平均分是衡量學生學習質量的重要指標。
第十六條 補考、重修與緩考
課程考核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或重修。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核者可提前申請緩考。具體詳見《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 轉專業與轉學
本科學生可在第一學年末根據學院規定申請轉專業。具體條件和程序詳見《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畢業、結業與肄業
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和學分,德體合格,準予畢業。未達到畢業要求者,按結業或肄業處理(結業的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允許在結業后申請續讀,續讀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結業證書換發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照發證日期填寫)。
第十九條 教學質量監控體系
建立由“教學檢查、系主任帶頭聽課、教學督導、學生評教、教師評學、同行評議”等環節構成的多維度教學質量監控與保障體系。
第二十條 教學檢查
定期開展期初教學檢查和期中教學檢查,重點檢查教學準備、教學運行和教學效果。
開展期初教學檢查。開學前1周,主要檢查教學設備情況、教材到位情況、教師的教學準備情況、教師安排情況、教師到位情況等。開學后第1周,主要檢查教師出勤、學生報到注冊、學生出勤等情況。
開展期中教學檢查,通過教學檢查、學生座談會、問卷調查、全面聽課等方式了解教師的教學情況和學生的學習狀態。
第二十一條 教學督導
系設立教學指導委員會,由經驗豐富的專家教授組成,負責對教學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
第二十二條 學生評教
每學期中組織學生對任課教師的教學態度、內容、方法、效果等進行網上匿名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教師考核的重要參考。
第二十三條 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
對教學及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失誤或過錯,根據其性質和影響,認定為不同等級的教學事故,并對責任人給予相應處理。詳見《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
教學管理干事在學院(系)分管教學院長(主任)的領導和學院教務處的業務指導下,全面負責本系內的教學管理與服務工作,是保障教學秩序穩定、推動教學改革順利實施的核心崗位。其職責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計劃落實: 協助系主任、教研室組織制定、修訂和實施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2.教學任務安排: 每學期根據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協助各教研室主任落實教學任務,核對并準確地將課程、教師、學時等信息錄入教務管理系統。
3.課表編排協調: 配合教務處完成本系課程的排課工作,協調解決排課中的沖突和問題,及時將課表通知到每一位任課教師和學生班級。
4.調、停課管理: 受理教師調、停課申請,辦理相關審批和備案手續,并負責及時通知相關學生,確保教學秩序穩定。
5.考試考務組織:
(1)負責系內專業課程期中、期末考試的安排、監考教師協調、考場布置等組織工作。
(2)管理試卷的收發、印制、保密和存檔。
(3)協助教務處組織國家級的等級考試(如四、六級英語考試,計算機等級考試)的報名、考務工作。
6.教學檔案管理: 負責收集、整理、歸檔各類教學文件和資料,如教學日歷、課程大綱、試卷、成績分析、教學總結、評估材料等,確保檔案的完整與規范。
1.學籍注冊: 協助教務處完成每學期學生的注冊工作,掌握學生學籍異動情況。
2.成績管理:
(1)負責期末考試成績的匯總、核對、系統錄入與發布。
(2)辦理成績勘誤的審批與更正手續。
(3)負責受理學生成績查詢事宜。
3.學業預警: 協助教務處處理學生的學業預警工作,通知相關學生和家長。
4.畢業資格初審: 根據培養方案,對照畢業生成績單,初步審核其畢業和學位資格,并上報教務處。
5.相關證明辦理: 為學生辦理課程互認、免修手續、成績單蓋章等日常事務。
1.教學檢查組織: 協助學院領導開展期初、期中教學檢查,收集整理教學檢查材料并撰寫總結報告。
2.評教評學工作: 組織學生進行網上評教,收集學生反饋信息;協助開展教師評學、同行評議等活動。
3.督導聯絡: 期中教學檢查期間配合學院教學督導組在系內開展聽課、調研等教學督導活動,做好服務與聯絡工作。
4.教學數據填報: 負責全系教學基本狀態數據的統計、匯總與上報工作。
1.實習實踐管理: 協助安排學生的專業實習、畢業實習等實踐環節,管理實習相關材料。
2.畢業論文(設計): 協助組織畢業論文(設計)的選題、開題、中期檢查、答辯安排、成績評定與歸檔等全過程管理工作。
3.學科競賽與項目: 協助組織學生參加各類學科競賽、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申報、管理和結題工作。
1.上傳下達: 及時、準確地向教師和學生傳達學院教務處和學院發布的各項教學通知、政策和要求。
2.問題解答: 成為教師和學生的首要咨詢對象,耐心解答他們在教學計劃、選課、考試、成績、學籍等方面的疑問。
3.矛盾調解: 協助系主任處理日常教學中的突發情況和輕微矛盾,起到良好的溝通橋梁作用。
1.項目申報服務: 協助專業負責人完成一流專業、一流課程、教改項目、規劃教材等各類質量工程項目的申報材料整理與報送工作。
2.會議組織: 協助組織系內教學工作會議、學術講座、教學研討會等,并做好會議記錄和紀要。
3.其他工作: 完成學院領導、教務處和系主任交辦的其他教學相關臨時性工作。
總之,教學管理干事是高校教學管理體系中的“樞紐”和“潤滑劑”,其工作的專業性和效率直接關系到整個系部乃至學院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和質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