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信息動態
信息動態/ RULES AND REGULATIONS為加強學生宿舍用電安全管理,預防觸電、火災等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一、插座供電時間由原來的每周7個小時調整為每周11個小時。具體為:周一至周五22:00—23:00;周六至周日為8:00—10:00、22:00—23:00。
二、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所有學生有義務維護學院供電設施,主動向管理人員和老師報告違規用電、破壞供電設施的情況。
三、嚴禁在宿舍、走廓、衛生間等宿舍區內私自拉接電源;嚴禁擅自拆除、維修、遷移、自增宿舍區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熄燈后在宿舍內使用小型錄放機、收音機、電腦等影響其他學生休息的電器;嚴禁在宿舍區內使用電飯鍋、電飯煲、電水壺、電吹風、電熱杯、電熱暖手寶、影碟機、熱水器、電熱毯、電熨斗等違禁電器。
四、學生違規用電的處罰
1.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2.是黨員的,建議給予黨紀處分,是積極分子的取消資格;
3.是學生干部的予以免職;
4.取消年度評獎評優資格。
五、對被破壞設備的維修及更換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行為人承擔;暫未確定行為人的,費用由涉及到的宿舍所有學生共同承擔。
六、本規定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七、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主題詞:宿舍 安全用電 管理 規定
學院辦公室 2011年7月4日印發
(共印17份)